文: Becky
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即將在 2026 年 7 月 1 日正式上路。這是台灣第一次用法律明確定義什麼是職場霸凌,也代表雇主對於職場安全的責任,從過去的道德期待,正式成為法律義務。
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,我想起了一段自己的經歷。
老實說,我一直覺得自己很幸運。從畢業進入職場開始,不論是在外商、台商,甚至後來在國外生活兼職的日子裡,我遇到的大多是願意合作、願意支持彼此的人。
當然工作有壓力,但我從來沒有因為工作而懷疑自己的價值。
所以我從來沒有去想過職場霸凌這件事。
直到結婚離開職場十年後,我再次回到工作職場,突然發現那跟我原本的經驗是完全不一樣的世界。
主管會咆哮,每個人都小心翼翼,犯錯不是學習,而是恐懼的開始。
每天上班都像在考試,我開始不敢提問,不敢犯錯,不敢表達自己的想法。
我以為是自己不夠好,不夠努力,不夠適應。
我跟朋友訴苦。朋友說:「哪個工作不辛苦?」
我跟資深同事聊。他們說:「撐過去就好了!」
我是一個不服輸的人。我告訴自己:「一定是因為我離開職場太久了。」
一定是我還不夠努力,所以我更努力,更認真,更要求自己。
但我越努力,卻越看不見自己。
我開始懷疑自己的能力,懷疑自己的價值。
懷疑過去那些被肯定、被看見的經驗是不是真的存在過。
曾經在職場裡發光發熱的自己,好像慢慢消失了。
每天都活在「是不是我有問題」的聲音裡。
一邊自我懷疑,一邊拼命想證明自己。
直到有一天,我突然問了自己一句話:「為什麼我要撐?」
如果一段關係需要靠消耗自己來維持。
如果一份工作需要先否定自己才能留下來。
如果一個環境讓你越來越不像自己。
那麼,繼續待著的意義到底是什麼?
後來,我離開了,不是因為我做不到,不是因為我撐不下去。
而是在我知道自己做得到、也證明自己做得到的時候,我選擇離開。
那是我重新找回自己的時刻。
職場霸凌最可怕的,不只是那些大聲的責罵。
而是它會讓一個原本相信自己的人,開始不相信自己。
讓一個原本有自信的人,開始懷疑自己的價值。
讓一個原本會發光的人,把光收起來。
這次修法,不是因為有了法律就能解決所有問題。
而是因為它至少告訴每一個正在受傷的人:
那些讓你感到害怕、羞辱、貶低的事情,不應該被合理化。
工作可以有要求,主管可以有標準。但沒有任何一份工作,值得你用失去自我價值作為代價。
當職場霸凌被寫進法律之後,除了修法, 我們真正要修的,還有關係這件事。
有人支持修法,認為終於有了保障;也有人擔心,以後主管是不是什麼都不能說,什麼都不能管。
也不只有員工被霸凌,主管也會被霸凌。
但如果我們把焦點只放在「法律怎麼規定」,我們是不是忽略更重要的問題:
為什麼職場霸凌會發生?以及,如何讓它不要發生?
職場霸凌相關修法,最大的意義其實不是懲罰。
而是提醒所有企業:打造安全職場,不再只是道德責任,而是管理責任。
過去許多人遇到職場霸凌時,最大的困境並不是事件本身。
而是「不知道自己正在被霸凌/或正在霸凌別人」、「不知道可以找誰」、「說了沒人相信」、「申訴後反而被貼標籤」。因此新的制度要求企業建立申訴機制、調查流程以及相關保護措施。
換句話說,法律是在建立一道防護網,讓受到傷害的人,有機會被接住。
但事件發生之後法律可以處裡, 那為什麼我們不要在事情發生之前來做預防呢?
所有行為的背後,都有一個信念。
霸凌也是,很多職場霸凌的源頭,其實來自於恐懼。
害怕績效不好、害怕失去權力、害怕被看不起、害怕自己不夠重要。
於是有些人選擇用控制代替領導、用責罵代替溝通、用羞辱代替教導。
表面上看起來是在管理、其實是在釋放自己的焦慮。
面對員工犯錯,有些主管會說:
「怎麼又錯了?你到底有沒有在用腦?」
而有些主管會問:
「發生什麼事了?我們一起來看看問題在哪裡。」
這兩種我都遇過, 兩種方式都在處理問題,但帶來的結果卻完全不同。
前者製造恐懼,後者創造信任。
而信任,正是心理安全感的起點。
心理學有個概念:心理安全感(Psychological Safety),
意思是:
在團隊裡,我可以提出意見、承認錯誤、表達不同看法,而不需要擔心被羞辱、嘲笑或報復。
可能你以為高績效團隊來自高壓管理。但真正優秀的團隊,往往擁有更高的心理安全感。
因為當人不需要把力氣花在自我保護上,才能把能量放在創造與合作。
當大家都在認識職場霸凌法,擔心自己有沒有踩線的時候,我更想說的是,
如何預防職場霸凌?
第一,建立覺察文化
很多霸凌並不是惡意,而是不自覺。
一句玩笑話,一次公開羞辱,一個帶有貶低意味的評論。
說的人覺得沒什麼,聽的人卻可能記得很多年。
因此企業需要培養覺察能力,讓每個人開始看見:
我的語言,正在創造什麼樣的環境?
第二,建立界線文化
友善職場不是大家都當好人,而是每個人都知道彼此的界線。
主管可以要求成果,但不能傷害人格;同事可以表達意見,但不能人身攻擊。
有界線的團隊,反而更容易建立尊重。
第三,建立支持文化
很多人在職場受傷後選擇沉默,不是因為不痛,而是覺得沒有人會支持自己。
因此企業除了制度之外,更需要建立支持系統。
例如主管關懷機制、同儕支持、定期對話、身心健康陪伴...等。
讓員工知道:當我遇到問題時,我不是一個人。
真正好的職場,不是沒有衝突。而是當衝突發生時,我們有能力好好面對。
不是用權力壓制,不是用沉默逃避;而是願意理解、溝通與調整。
法律可以約束行為,制度可以建立規範,
但真正決定一個職場是否幸福的,始終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。
如果每個人都願意多一點覺察、多一點尊重、多一點理解。
那麼我們想要的友善職場與心理安全感,或許不是一個遙遠的理想。
而是從今天開始,就能一起創造的文化。
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,也應該成為讓我們發揮價值的地方。
幸福不是結果,是你每天如何與自己相處的能力。
幸福,不是沒有問題。而是在問題發生的時候,我們依然願意用尊重對待彼此。